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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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7年10月31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紧紧围绕区域性国际城市目标,实施重点向南发展战略,建设五象新区,再造一个新南宁”的战略决策,结合新区开发建设实际,现就南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科学规划,合理统筹、整合和充分利用五象新区核心区现有的土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彻底改变农村居住条件,营造城乡一体化的和谐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市化步伐,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五象新区核心区建设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现代化城市新区,为把南宁打造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核心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尊重实际,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统筹建设新农村,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坚持勇于创新,大胆改革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探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三)坚持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的原则。以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四)坚持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促进城乡联动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五)坚持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发展规划。以推进五象新区核心区城乡一体化建设为目标,对核心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农民新区、产业用地等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使核心区建设成为人气兴旺、经济繁荣、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二)统筹土地利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对核心区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统筹利用。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以前,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与村、组(队)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统筹土地协议,约定统筹土地利用、农民新区建设和补偿安置等事宜,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建设需要,在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批准后,依法分期办理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要制定核心区统筹土地和农民新区建设的具体办法。
(三)统筹产业发展。科学规划五象新区产业发展布局,通过核心区产业发展的带动辐射,积极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走现代化产业发展新路子。通过政策推动,引导农民集中土地、集约经营、规模生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生产效益。建立新区农民新经济合作组织,利用产业用地,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使之与核心区产业发展相协调,让农民在新区开发建设中得到实惠,彻底解决农民长远的生活出路。
(四)统筹农民安置。引导农民彻底转变居住观念,一律停止“占天占地、单家独院”的建房方式,推行农民公寓建设。引导农民“出村进城,退宅住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农民多层住宅楼,使农民新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和谐发展。
(五)统筹项目建设。以营造环境、聚集人气为目标,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在抓好农民新区项目建设的同时,全面统筹推进核心区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实现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核心区基础设施和农民新区配套设施建设,力争以较快的时间完成道路、桥梁、给排水、排污、供电、供气、市政、环卫、通讯等工程项目,逐步完善核心区和农民新区城市配套功能。
(六)统筹公共事业。紧紧围绕核心区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推进学校、医院、公园、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邮政、银行、公交、停车场等公共社会事业建设,切实解决与新区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七)统筹社会保障。按照“低门槛、广覆盖、整体纳入”的原则,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同时,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尽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八)统筹体制改革。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不断适应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统筹改革镇、村行政管理体制,适时推进撤镇建街和撤村建居工作,理顺城乡管理体制,加快城市化步伐。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狠抓落实。
(二)明确职责。市发改、财政、国土、建委、规划、市政、劳动保障、交通、农业、公安、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和城区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定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动员,使五象新区核心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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