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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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次阅读 2024-10-04 16:38:38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
(宝政发〔20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国办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社会养老事业的重要意义
1、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妥善处理人口老龄化问题,关心老年人的需求,认真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保持家庭关系和睦稳定,促进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今后仍将呈加速趋势。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39.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6%,接近全国11%的比例,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和空巢化比例高的特点,广大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和养老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凸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是开拓服务业新领域、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3、加快发展养老事业,是关心照护老年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迫切需要。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最值得尊敬和爱戴,也最需要关心和照护。中华民族素有敬老、尊老的传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群体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紧急救助、临终关怀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养老服务事业投入不足,服务设施缺乏,受益面小,社会化服务水平低,民办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不快,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就必须加快发展养老事业。
二、加快发展我市养老事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兴建养老照护设施,建立健全老年服务体系。积极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建立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社会化养老需求,推动养老事业加快发展。
5、基本原则。(1)服务对象公众化。以面向全社会老年人服务为发展宗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服务方式多样化。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示范,大力发展家政照护、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多种服务项目,实行有偿、低偿和志愿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3)服务队伍专业化。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管理制度。(4)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加政府对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养老事业。(5)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6、发展目标:到2010年,建成一批档次较高、管理精细、服务优良的养老机构。以市、县城区为重点,全市所有社区都要建立养老服务中心。以农村老年人家庭户为重点,认真做好“老有所养”工作。要不断加大对敬老院、养老院、爱心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社区养老中心、村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养老条件,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努力提高服务功能。加快养老信息化管理步伐,建设老年人呼叫平台。社区和村级卫生服务站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选择市、县区医院开设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量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2%以上;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量的30%以上;各类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和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
三、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工作重点
7、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失地农民等养老保险,落实农村60岁以上的双女户、独生子女户老人年600元的养老金政策。建立老年人养老、医疗保障的财政支持机制。
8、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康复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爱心护理院,推行人性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努力做到家家有特点,个个有特色。市、县区两级至少各要建立一个示范性的养老服务机构。
9、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重点发展日托养老模式,即“朝至夕归”式养老。主要由街道和社区兴办,以300平方米左右为宜,可设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餐厅等。使老年人得到很好的照护,同时满足老年人的“社区情感”需要。2007年在金台、渭滨区各选择10个,陈仓区选择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008年各县区扩大试点面,2010年前在全市所有社区逐步建立起养老服务中心。
10、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居家养老是“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是绝大多数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首选方式。要以社区为单位逐步建立“养老110”服务中心,安装电子呼叫系统,社区服务做到“天天通电话,周周有问候”,随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了解老年人服务需求。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安排经过培训的下岗职工、中专、技校毕业生、志愿者为空巢老人上门提供洗衣、做饭、购物、聊天、打扫卫生、看病医护等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多方位、全天候、立体式服务体系。
11、加快老年文化、娱乐、教育和健身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县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养老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十一五”末,全市所有社区和千人以上的行政村都要建立适宜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交流,具有一定规模、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吸引老年人走出家门、强身健体,联谊交友,愉悦心情。建设中的宝鸡华厦老年大学要建成集学习、娱乐、健身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全省一流的老年文化服务设施。市“夕阳红”艺术团总部要建成全市老年人文艺骨干培训中心和各项文体活动的指挥中心,努力做到社区天天有活动,街办周周有活动,市上月月有活动,充分展示老年人的精神风貌。
1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加快培养老年事业的专业人才,实行社区和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采取政府资助、定向委培的形式,由职业教育机构或有关大学设立养老服务专业,开设相关的医学、管理学、护理学、营养学、心理学、社会学、文学欣赏、保健体育以及老年食品开发等课程,培养有爱心、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毕业后安排到各类老年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中心工作。大力提倡社会互助,规范志愿者培训,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
四、加快发展我市养老事业的政策措施
13、建立发展养老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各级老龄事业专项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和县区两级各按每位老年人年均3元的标准按时足额拨付,并逐步增长。从2007年开始,到201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老年服务事业,重点对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实行扶持,给老年人提供福利性优惠。各县(区)按60岁以上老年人数,每年人均10~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在国家发行的彩票收益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养老事业的发展。
14、政府资助政策。对社会力量新建的养老机构,市民政局会同市老龄办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按床位适当给予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安置城市“三无”对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老年人,政府给予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空巢老人实施援助服务;为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一卡通”,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门票进入本市县区旅游景点;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门诊减半)等优待政策。具体补贴标准、援助方式由市民政、老龄办和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办法。
15、土地使用政策。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应予划拨供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在地价上要适当给予优惠。今后,新建住宅小区都要将养老服务中心纳入总体规划一并建设,已建住宅小区要由业主单位逐步兴建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设施。
16、费用减免政策。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社会福利机构,可减免有关费用。所涉及的税收按国家现行优惠税收规定执行,免征营业税和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暂不征收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免收按职工人数收取的城市人防建设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基金、教育地方附加费、治安联防费、绿化补偿或占用绿地费;减收排污费;减半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减免一辆救护车或生活用车的养路费;减半收取房产交易手续费;用水、用气、采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收费;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执行;安装有线电视减半收取初装费,月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执行。
17、培训和用工政策。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吸纳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政府免费提供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发放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可申请享受当地社会公益性岗位政策。
18、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如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审批。
19、社会捐助政策。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可按社会福利机构规定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对受赠款物要全部用于改善收(寄)养对象的生活和设施,并接受捐赠人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捐赠支持养老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凭受捐赠单位出具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管理
20、进一步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关心和支持各级老龄办的工作,保证其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得到落实;市、县(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协作,形成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市所有社区和行政村都要成立老年人协会;坚持每年在市、县(区)新闻媒体开展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老龄事业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全社会尊老、敬老和爱老的良好氛围。
21、严格执行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社会福利机构审定工作,保证全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凡参与全市养老服务业投资建设及相关老年产业开发的企业和个人,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要向老龄部门申报。已建正在运行的养老服务机构要重新申报,接受行业监管。对申请认定社会福利机构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民政、老龄部门会同规划、安监、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标准,对建筑设计、消防安全,床位设置,服务设施等方面以及服务人员配备进行严格验收,向社会进行公示,符合规定条件后方可认定为社会福利机构。
22、制定符合规定的行业标准。老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对社会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指导价格,并进行定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整改或整改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社会福利机构享受的各种扶持政策,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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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洁癖

现在60一7O的城里退休老人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子女不在身边或不同一城市的很多,老人做饭有麻烦,吃饭是个问题,社区应办有助老餐厅解决一下这些老人吃饭问题。

2小时

楚龙飞

有名无实的幸福院。

1天前

纯黒

应该加强医养给合管理,严格检查医养结合的医保资金使用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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