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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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次阅读 2024-09-19 15:31:18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的意见
(冀教政体〔2012〕10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在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近年来,学生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发病数量有所增加;一些地区和学校不重视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等。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领导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卫生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教育工作计划,作为综合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机构,认真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工作,加强对师生公共卫生和健康安全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健康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高防范能力。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负责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组织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应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中小学,可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系统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受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学校规模和医疗保健任务配齐、配强卫生技术人,做好卫生监督、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护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监督管理
学校是人群密集的特殊场所,做好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搞好卫生监督,有其特殊的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学校预防疾病和卫生监督规章制度,有效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一是建立学生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要认真执行学生每年四次视力监测和一次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每年10月底以前,逐级上报当年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情况,明确健康体检人数及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和视力不良等常见病检出等数据。
二是建立常见病防治及健康教育宣传制度。要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大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保证健康教育课时和相关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广播、墙报、板报、发放健康处方等多种形式,结合季节性、地方性常见病、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等,向学生系统传授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技能,开展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增强学生的健康意识,提高学生的健康生活能力。
三是建立环境卫生、饮食卫生、教学卫生、生活卫生等监督制度。定期检查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教室采光、照明及黑板、课桌椅的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宿舍、食堂、厕所、引用水卫生状况,切实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定期检查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卫生、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是否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四是建立传染病报告、转诊、隔离、管理制度和学校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流感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密切监控,认真记录(妥善保管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记录),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者,立及报告学校医务室做进一步检查和处置,必要时立即转送相关专科医院。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五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防疫与监督规章、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检查监督工作,检查结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及评有、评先标准体系。学校每学期检查2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检查1次,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至少检查1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季节性防病和防疫需要,适时加强卫生监督与督导检查。
六是建立业务培训及工作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医疗保健工作机构,要重视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医疗保健工作管理,严格业务技能考核,保证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与技能;要细化医疗保健工作流程,严格防病、治病操作规范,坚持定期培训、考核、检查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四、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卫生工作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学校食堂、饮用水、宿舍、厕所等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学校的卫生条件;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保障学生人均学习、生活使用面积和健康安全的教学、生活环境,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要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设立学校卫生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学校卫生监督及病、防疫工作;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功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定期检查班容量和学生睡眠状况,关注学生健康,保障学生健康发育和成长;要督促青少年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提高防病抗病能力。
五、落实防疫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级、逐校签订学校卫生防控工作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定期公布学生健康体检和学校卫生防疫与督查工作情况,对因防范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导致传染病爆发流行,对学生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危害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河北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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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睥睨万物

南和从现在开始,中小学都不过星期天了[发怒]

8小时

古琵琶暮墨染雨

周六周日不休息,过度防疫了

半年前

海哭的声音

停了不就行了吗?[抠鼻]

半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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