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意义

首页 > 法律热点 > 文章
760次阅读 2024-07-07 17:38:00

  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1639820415746069.png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1.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

  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无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都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2.无因管理与合同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单方事实的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合同为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须有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并且当事人应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合法的。

  4.事实行为,而侵权行为属于不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阻却违法性,而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尽管两种行为都起于无因,但是无因管理从主观上看是源于为他人谋利益的善良愿望,并且也积极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从结果上看,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因为无因管理而得到了好处,从而避免了其在财产或者人身上可能造成的损失,即管理人的行为最终是符合受益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的。

1639820478141755.png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由此,可以归纳出无因管理的基本特征:

  1、无因管理是债的形成原因之一;

  2、无因管理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表现,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法律承认并且保护这种行为;

  3、无因管理是在没有利益所有人要求或者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生的;

  4、如果管理者或者服务者不放弃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必要费用的偿付;

       上述就是询律网小编对于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意义的解答,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

收藏

评论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诈骗罪增设单位犯罪的法律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以单位名义诈骗单位利益的情况屡见不鲜。但由于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诈骗罪的主体,这种行为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造成不利因素。公司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
合同诈骗罪的类型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真正的幕后策划人始终不露面。因此,合同诈骗案件最终追究刑...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刑法规定立案标准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越来越严重...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合同,应当理...
相关咨询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