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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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次阅读 2024-10-04 14:24:52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川委发[2003]28号,以下简称《贯彻意见》)文件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我市林业发展,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现就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发展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和林业职工坚持不懈的努力,全市林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各个阶段的林业发展目标。特别是1998年、1999年先后启动和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后,我市林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目前,全市森林面积已达224.7万亩,活立木总蓄积已达657.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已达到27.83%。
但是,全市林业基础仍然十分薄弱,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森林生态功能脆弱,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全市林业用地面积仅占全省的0.6%,活立木蓄积仅占全省的0.4%,森林资源总量和林业经济实力在全省排位靠后,现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也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林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加快全市林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是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建设山水园林式城市的必然选择。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和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加快林业发展作为当务之急,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努力推进全市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明确指导思想,确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意见》,坚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法造林、护林、管林,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沱江中游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内江、和谐内江。
(二)目标任务:依法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继续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态面貌显著改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并建成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使内江山川秀美,林业经济繁荣。
三、推进生态建设,增加资源总量
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切实抓好交通干线、城镇周围、江河沿线和水库四周的绿化治理。
(一)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加快植树造林步伐,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护责任制,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巩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成果。对宜林荒山荒地采取封山育林、人工栽植等多种形式治理,尽快恢复林草植被。
(二)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争取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新增任务优先安排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政策兑现工作,及时颁发林权证,确保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加大培育后续产业力度,增加退耕农民收入,确保群众生计。
(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大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公民义务植树的参与度和实际成效。
四、促进产业发展,做强林业经济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经营理念,培育生态经济“双赢”的新型林业产业。
(一)加速发展重点特色产业。切实抓好麻竹、特色经济林果(塔罗科血橙、柠檬、茶叶、无花果等)和速生用材林等三大产业的发展。建设高质量、高产出的产业示范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现代产业经营模式,培育名牌产品和国家、省级龙头企业;扶持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的中介服务组织,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二)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资源,加快林业发展。针对我市林业资源少、建设任务重的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资金、技术、良种和经营管理经验。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人力资源发展林业基地和林产品加工,增加林业资源,培育林业产业,增强林业发展实力。
(三)大力发展花卉园林、森林生态旅游、休憩林业等新兴产业,拓宽林业产业化发展领域,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
五、严格依法治林,加强资源保护
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林地管理,各种建设征占用林地必须依法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加强对木材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和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充实林业执法监管力量,改善执法监管条件,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素质。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作用。加强林业法制教育,为依法治林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扶持政策
(一)大力推进林权的合理流转。保持林权长期稳定,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坚持“谁造谁有”的政策不变,切实维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经营自主权和财产处置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促进林权合理流转。
(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全面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深化林业产权制度、国有场圃管理体制等关键环节的改革,更新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管理办法,消除影响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不断探索和完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激活加快林业发展的各种生产要素,促进规模经营和优势产业的成长。采取更加灵活开明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混合所有制林业,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加快林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
(三)大力实施科教兴林。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必须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推广应用先进的林业科学技术。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加速培养能手型人才,提升职工素质;积极培养实用型人才,提升林农技能;着力培养专家型人才,提升创新能力;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升管理水平。依靠和用好各类人才,使林业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大力推广先进的、实用的林业新技术,提升林业科技含量和技术档次,积极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依靠科技创新打造林产品的知名品牌,提高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全力实施项目推进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项目推进战略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结合国家和省上的规划抓项目,结合建设生态内江抓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抓项目。抓好项目的论证包装,积极申报,高质量地实施、完成项目。
(五)完善林业经济扶持政策。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统筹安排。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对林业投入的份额要逐年增加。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信贷扶持政策。有关金融机构对林业产业发展和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增加贷款额度,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继续执行国家、省、市已经出台的各项林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林业税费负担,取消对林农和其他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高度重视林业工作。认真抓好不同时期林业发展的重点、目标、布局和措施的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林业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林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林业基层服务体系。
(二)坚持和完善林业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要纳入目标管理和年度工作总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各地履行林业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严格进行考核,其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毁林案件、违规使用林业建设资金和林业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参与林业建设。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各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林业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的国土绿化意识。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它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搞好生态绿化事业。林业行业要继续发扬艰苦创业、苦干兴林、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奋力拼博,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林业建设新局面。
二????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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