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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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次阅读 2024-09-19 12:52:08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忻政办发[2006]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和管理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市个别地方、个别学校对学校的安全和管理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天气严寒,风、雪等恶劣天气随时会给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财产安全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现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创建平安、卫生、和谐校园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要具体负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需要各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公安部门要按照忻州市公安局、忻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帮助学校配备专门的保安人员和保卫器械,拨专款解决人员工资和设备经费;要指派专人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逻,坚决打击威胁师生安全、学校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交警在临街的校园门口,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划出人行横道线;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交警要在主要交通路口、路段责专人维持交通秩序,保证学生交通安全。消防部门要定期到校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学校消防工作,避免学校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危害。卫生部门要把学校的卫生防疫、学生保健指导和饮食卫生安全纳入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卫生不合格的各类饮食场所和流动摊点坚决取缔。文化、工商、新闻出版部门要大力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坚决取缔违规经营的网吧,严厉查处盗版教材和教辅资料进入校园。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工作力度,对危害师生安全和校园秩序的经营摊点及其他设施坚决取缔,确保学校周边良好的秩序和氛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颁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本着“教育为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持久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教育不断线。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大纲,使安全知识进入课堂。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的不同,利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板报宣传等不同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防水、防盗、防疾病等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各个学校要在新学期的第一周集中开展安全教育,要制定学校安全教育的方案,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牢固树立全员育人的责任意识,使广大教职员工都自觉承担起安全工作责任。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公路上进行体育锻炼,严格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报批制度。凡举办学生大型活动都要制定活动预案,防止师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2、严禁使用没有排除安全隐患的校舍及教学设施,严格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定期检测制度。要把学校的建筑物、楼梯、护栏、学校围墙、厕所等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彻底整改。学校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和D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凡因危房造成学生危害事故,都要追究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责任。
3、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禽蛋奶等食品,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及食品留样验检制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努力将学校安全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园)长是本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整个校(园)的安全工作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工作责任网络。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将做好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实事求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动员一切力量,关注校园安全,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整个社会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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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像花一样开放╰つ

每个老师都在补课,不补就给你穿小鞋,家长还怕跟不上别的孩子,只能花钱补

5小时

ˇ●萌萌小仙女

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幼儿园都不按正常时间放假,假期还要补课。孩子们不能正常享受假期

5小时

心亦锁

还不如在厕所里多放几卷卫生纸

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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