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首页 > 法律条文 > 文章
81次阅读 2024-07-07 09:31:4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教基厅[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兼)职负责人,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国广大学校基本制订安全预案,覆盖学校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三、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先进学校。我部将适时召开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宣传创建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
四、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在2006年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年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意见或办法。
五、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深入学习德阳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六、各地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学校食堂、饮用水、厕所等设施和条件。要定期开展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排查工作,针对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节假日和晚上补课,杜绝因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七、积极开展“送培下乡”活动。我部将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一线、面向事故多发地区和学校管理薄弱地区,陆续开展10期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活动,同时对省级培训团队开展培训者培训。省、地、县、校都要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和计划,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经费,有考核。年内基本构建包括省、市(地)、县和学校在内的培训体系,做到全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普遍接受一次培训。
八、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水平。《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即将印发,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落实纲要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为“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密切配合,围绕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特别关爱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现问题的学生。
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各地要及时准确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决不允许瞒报、谎报和缓报。对瞒报、谎报和缓报中小学生、幼儿安全事故的,凡经媒体报导或有举报经查实后,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就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并逐级抓好落实工作。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收藏

评论

你比从前欢乐

小环境不安全,是因为在不安全的大环境中活着。把精力搞好大环境,小环境迎刃而解。

8小时

似冷非寒ヽ冰

加强预防

10天前

故人已故

转发了

10天前

查看更多评论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贪污罪的概念_贪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概念_诈骗罪的构成条件 诈骗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情况或是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 ,骗取金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方式。
非法采矿罪的概念_非法采矿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本罪指违反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进入到国家规划矿区、对有着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开采的,私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终止开采后拒不终止,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对矿...
妨碍公务罪的概念_妨碍公务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是正在依法执...
非法采矿罪的法律内容_非法采矿罪的处罚 一、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相关咨询
拆除小学不需要征求村民意见吗 您好,建议您具体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您好小学校长子女可以开办私立幼儿园吗 不合法,有明文规定不许把公立学校的房舍出租用于办学、办班,因为学校房舍是国有的,学校有能力、有多于房舍可以申请自己办幼儿园。我是教育上的,他们的作法违法。 原问题:《公立小学内可以开私立幼儿园吗?》
2007年签订的承包村小学期限30年怎么处理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第五十七条 任何
幼儿园安全事故老师赔偿 你的责任真不大。但对于幼儿来说,他也是没有责任的,故按照无责任和公平原则看,幼儿园、受害幼儿的班主任以及你本人分担赔偿责任也可以。我认为幼儿园赔偿50%,你20%,他人30%较为宜。 原问题:《幼儿出了事故老师要负全责?我是一名幼儿教师,但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国家中小学正式在职人民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代课,国家教育部门应当怎么处罚 不犯法,但是违规。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国教育治理的难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其他部委从学生减负、素质教育、行风建设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着手出台多个规范,补课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治理。近日,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
热门推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