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襄阳云谷”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倍增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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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襄阳云谷”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倍增发展的意见
(襄政发〔20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云谷”是以东津新区和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要载体,以云计算产业为核心,大力发展相关产品、服务及应用,引领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支柱产业创新发展,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协同推进,形成信息技术产业特色化发展的集聚区。大力发展云计算及相关产业,全力打造“襄阳云谷”,是襄阳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实现信息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举措,也是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加快建设“襄阳云谷”,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倍增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智慧城市”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以应用示范为抓手,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培育新业态、发展新型商业模式、完善产业链条、引导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形成能够辐射中西部地区的云计算创新发展和服务能力,带动信息技术产业整体快速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水平提升,打造“襄阳云谷”品牌。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实现以云计算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倍增发展,“襄阳云谷”品牌初步建立,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带动产业链形成500亿元产值。到2018年,将“襄阳云谷”建设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云计算产业基地,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带动产业链形成800亿元产值。
二、空间布局
遵循集聚发展、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加强资源协调和整合,打造形成以东津新区和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双核心”空间布局。
(一)东津新区
建设以云计算为核心的产业园区,重点发展公共云服务、云计算数据中心和云外包服务等领域,带动云计算硬件、软件、平台、服务和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整体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制造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二)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以现有产业为基础,依托软件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中国中部呼叫产业城等特色园区,重点发展呼叫中心、电子商务、车载信息系统、车载智能终端和北斗信息服务等领域,带动系统集成、移动智能终端制造、车联网等产业发展,最终形成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体系。
(三)其它各县(市)区
重点推进适应本地需求的云计算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利用云模式建设、改造信息系统及采用第三方云计算服务;积极推动基于云计算模式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创新云计算在社会民生领域的服务应用。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云计算产业基础设施
加快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支持中国移动湖北公司襄阳云计算中心项目建设,打造中国移动省级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及鄂西北网络枢纽,争取升级成为全国互联网数据中心;推动华为襄阳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华中大区IDC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其它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在襄阳建设云计算中心,为开展云计算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推动灾备中心建设。支持大型灾备中心项目落户,积极承接各级灾备任务,重点开展面向中西部地区金融、电网等重点领域的灾备业务,探索利用数据资源积极发展增值服务,力争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灾备基地。
完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建设,实现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家庭和政企用户光纤网络全覆盖,提高接入带宽,推动4G网络建设,形成光纤宽带、移动网络覆盖全市的优质信息网络。
(二)推进云服务应用示范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教育云、健康云、工业制造和中小企业服务云、物流云、电子政务云等,加强云服务在智慧襄阳、数字家庭、两化深度融合中的应用,通过云计算应用加快产业发展,以实际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引导社会观念转变,支撑全市经济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三)培育云计算产业相关硬件制造业
大力发展云智能终端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移动终端、车联网终端、北斗导航与数字地图终端、移动智能设备、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等产品。大力发展物联网产品相关制造业,推动云计算与物联网在技术及产品方面结合,并在新能源汽车监控、行业运营监控、物流、卫星应用等领域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云计算基础硬件制造业,重点发展网络设备、机房相关设备等产品。
(四)推动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推动传统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模式创新,向云模式下的服务外包转型,重点发展云呼叫、云外包等服务产业。引进知名软件企业和培育本地软件企业,面向应用需求开发终端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和提供云计算整体解决方案,逐步形成云计算支撑能力。支持云计算系统集成企业、咨询服务企业开展云计算相关的规划咨询、监理培训、评估认证、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服务,为云计算提供运行保障和运行管理方面的服务支撑。推动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创新,支持建设面向本地用户需求、联合商家参与的社区电子商务和同城电子商务平台,推进本地电子商务企业向云模式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襄阳云计算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解决制约云计算产业发展的重大及关键瓶颈问题。聘请国内云计算领域专家和企业代表组成云计算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提供决策咨询。组建“云服务认定小组”,负责云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二)电价及通信带宽保障
对于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加强电信带宽需求保障,经云服务认定小组认定的云服务项目或企业,使用宽带享受优惠价格。
(三)企业引进与培育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华为和IBM相关配套企业。对信息技术产业领域落户襄阳的全球500强企业、全国100强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落实个性化优惠政策。
对新设立的云计算和软件服务外包企业,经云服务认定小组认定后,前三年企业房屋租金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后三年租金补贴一半,补贴租金的房屋面积,按照企业从业人员每人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上限计算。对规模大、项目优的企业,可视情况增大优惠面积,提高优惠幅度,延长优惠时间。
鼓励民间资本建设面向云计算领域的专业孵化器。经云服务认定小组认定的新建云计算孵化器及毕业项目(指经孵化器孵化,在襄阳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按照孵化器内毕业项目上一年度销售收入的1%分别对孵化器和项目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3年。
(四)财税扶持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支持云计算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统筹市电子商务及其他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招商引资、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企业培育等。鼓励本地企业使用本地云服务,对注册地在襄阳的企业使用本地云服务,经云服务认定小组认定,云服务费用在30万以内的,给予云服务费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补贴;云服务费用高于30万的,除享受前述优惠政策外,超出30万元的云服务费给予第一年50%、第二年20%、第三年10%的补贴;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00万人民币,期限为3年。
(五)投融资政策
发挥襄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平台的引导作用,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股权投资机构来我市设立云计算产业发展基金。
深化“政银企保”合作模式,支持商业银行对襄阳云计算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授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区域集优债、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以及其它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重点服务云计算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云计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对符合条件的云计算产业发展项目、云计算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提供信贷支持。
(六)市场培育
组织实施一批云综合应用示范项目,创新产业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加速形成产业链各细分领域的要素聚集。
积极推动电子政务建设向云模式迁移,各部门新建和已建业务系统升级,原则上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使用政务云服务,避免重复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推荐目录,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市软件产品和信息服务。鼓励企业采用本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七)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本地大专院校、培训机构和云计算园区或企业共建人才实训基地,大力培育软件编程、信息服务等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建立“襄阳云计算产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平台。支持鼓励引进信息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
(八)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东津新区管委会要尽快组建云计算产业投资公司,加快推进云计算产业园区建设,并在招商引资、企业培育、公共服务平台搭建等方面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积极依托国内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与我市共建产业研究机构,引进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市云计算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测试、行业共性技术交流等公共服务,建立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文中奖励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所需资金除特别说明外,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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