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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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次阅读 2024-10-04 12:41:06
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营政发〔201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通过项目建设、政策扶持,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已经成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也存在着精深加工水平低、大型龙头企业少、产业聚集度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实施新一轮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转化增值。立足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尊重企业和农户主体地位,完善保障农民合理受益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分工分业,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实现农业多重增值和农民多重增收。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绿色加工、可持续发展。以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便捷实惠的食用农产品加工为优先领域,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循环产业。
坚持集聚发展、融合互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集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打造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坚持项目支撑、龙头带动。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鼓励引导企业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力求在推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新突破,在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壮大龙头企业上取得新成效,在打造特色品牌、强化研发检测等服务平台上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主要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
--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达到25家以上。
--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园区达到2个以上,其中超过30亿元园区达到1个;
--税收总额年均增长5%以上,带动就业累计达到80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
1.优化地区布局。推进滨海新兴生态农业景观带和东部山区特色农业、北部平原高效农业产业区、西部沿海珍品渔业新园区建设,做大稻米综合加工示范园、果蔬产品精深加工科技园、海蜇生态养殖园,构建“一带三区三园”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2.加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大力推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植(殖)场备案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3.提高产业加工度。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依托我市优势农产品资源和“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稻米加工:在大石桥市稻米主产区的每个镇分别重点建设1-2个加工工艺先进、有市场竞争性的精米加工企业,形成年50万吨以上的加工能力,打造营口市稻米产业集聚园区。在高坎镇、沟沿镇、旗口镇、水源镇、虎庄镇、石佛镇建设稻米综合加工利用示范园。畜禽加工:加快畜产品加工规模从小到大,加工层次从粗到精,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以生猪、禽肉、牛肉加工为重点,提高机械化和精深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辽宁宏润农牧有限公司屠宰加工能力,打造一流的禽肉加工产业。加快大石桥水源肉鸭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不断完善出口标准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壹家人”、“圣狮”肉制品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效应。果蔬和食用菌加工:以绿色果蔬和食用菌加工为重点,大力发展速冻、鲜切、脱水蔬菜配送等净菜产业和食用菌加工,发展202国道沿线的果蔬加工带,对现有产业基础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和永安镇南果梨加工园区、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和大石桥市博洛铺镇精品果蔬加工园区、盖州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新园区投资建设,建设大石桥市东部食用菌生产加工园区。海产品加工:立足地方渔业资源,积极开发营养保健食品、即食方便食品、鲜活小包装等加工精品,推进水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水产品附加值,促进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鼓励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争创各级品牌,做强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产加工品牌。以节会、展会推动品牌建设和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
1.提升现有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增强园区产业集聚能力,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园食品加工园区等四个有规模、有竞争力、地域特色鲜明、引领示范作用突出的高标准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部门〕
2.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园区承载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形成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园区特色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快园区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优势产业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工信委〕
(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1.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农产品加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2.建立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结机制。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紧密联结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供销社〕
3.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加强融资服务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扩大股票市场再融资规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四)实施品牌战略
1.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加工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逐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指导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扩大对商标权的保护,支持协会、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农委、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支持市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鼓励相关单位引入高标准第三方检验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提供服务和咨询。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
3.支持农产品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依托辽宁农产品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在营口市主城区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优势。加快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生产与销售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销售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建设一批城市社区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实现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团体的“四进工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发展农产品从田间地头直达餐桌的流通新模式。依托我市农产品的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产地批发市场。搞活粮食流通,加强粮食产销合作,确保粮食市场平稳顺畅。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三、扶持政策
(一)加强金融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若干只农产品加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投融资力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特点,调整优化涉农信贷结构,合理安排授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龙头企业在原材料收购、仓储设施、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信贷资金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扩大抵押物范围。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利用支农再贷款,加大对农村企业和城市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营口银监局〕
(二)加大财政扶持。充分利用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现有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对投资建设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平台、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实现挂牌上市以及获得中国质量奖及质量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省长质量奖、辽宁省名牌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必要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完善土地政策。对进入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农产品加工企业新办畜禽饲养场的畜禽舍、水产养殖池塘等生产设施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办理备案,按照农用地管理。鼓励利用集体土地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联结的农产品基地建设,在土地整理项目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各县(市)区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满足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需要。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前置审批要件,限定各类项目最长审批时限,提高项目前置审批透明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提高效率。对各种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由当地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所有收费项目、标准集中公示,实行“一卡收费”。优先保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生产和新建项目用电,对符合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专业化种养业项目,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有关部门要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对发现问题要进行严肃问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营口供电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秘书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分析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经济形势,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项目建设,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重要事项落实工作和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尹成福 副市长
副组长:李锡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橹居睢∈信┪?主任
成 员:张 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斌业 市工信委副主任
马 巍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丛万高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振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金威 市农委副主任
闫 巍 市林业局副局长
赵锡鹏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王天成 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英姿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 红 市统计局副局长
肖 哲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晓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 成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马 刚 市工商局调研员
尚士鹏 市供销社副主任
王述成 营口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刘金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调整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业基础统计和调查分析制度,建立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调查体系,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和信息发布平台,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及时发布,为政府制定政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市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市农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考评量化指标和考评办法。加强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农业品加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政府、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以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营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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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自由女神

投资热土

1小时

上帝恩宠

z在哪

2小时

莫思情

辽宁,农业资源禀赋,本该有大的作为,但是每每看到各项指标落后,还是有些失落。相比之下,吉林、黑龙江很多项目都比辽宁多,为什么呢?相关部门有责任呀。

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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