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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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
(2011年9月16日 赣发〔2011〕13号)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江西实际,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社会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
1.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和工作需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多和基层群众交朋友。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要在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建立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到联系点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发挥领导干部熟悉政策的优势,积极向基层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到联系点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帮助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方式,完善工作思路和具体办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示范点。
2.坚持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下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省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省、设区市直属部门主要领导每年下基层工作和调研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作好准备,防止走马观花。浅尝辄止。既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先进典型,又要特别注意到条件艰苦、困难较多、问题复杂的地方去指导推动工作。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3.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下派帮扶制度,定期选派省、市、县机关干部到经济欠发达或矛盾较多的乡镇和村驻点帮扶工作。建立并落实机关干部下基层常态化机制,使之成为加强群众工作、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方法。每年集中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7天,每次突出一个主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4.完善基层干部经常性走访群众制度。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线力量,要用更多时间深入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中,问冷暖、问疾苦,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县党政领导要为基层干部当示范、做榜样,力争在任职内全县100%的行政村、县内重点企业要走过;乡镇领导干部在任职内全乡镇100%的自然村和企业要到过;乡镇干部驻(挂)点的行政村或自然村100%的农户、困难职工要访过,实现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常态化。
5.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团组织等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广泛联系本选区、本届别群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等社会管理协同工作,并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中的独特作用,在沟通联系中听取诉求,融洽感情,促进和谐。
二、坚持社会管理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6.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起来。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把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注重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统筹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着力防止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需求,切实落实普惠性民生政策,根据财力增长,逐步扩展民生工程实施范围,努力满足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切实保障团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重视解决特殊困难群众的困难。在制度安排和具体操作中,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要进行系统研究,抓住重点,每年集中力量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加大民生工程经费投入,逐步增加民生指标在各类综合考核中的权重。采取切实措施,尽快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不断拓展便民服务领域。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管理服务中加强群众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阳光政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有相关职能部门开设窗口、派驻人员、挂牌办公、联合接待,做到应进必进、优化流程、充分授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便民办事、为民理财、帮民致富、促进和谐功能。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制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城乡的行政服务体系。
9.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做到一切服务工作围绕为民谋利来开展,一切服务项目围绕为民解难来推进,一切工作人员围绕人民群众来服务,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加快完善和规范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严格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制度。市、县每年都要组织开展集中性或专题性的送科技下乡、送文化下乡、送医疗下乡、送法律下乡、送政策下乡、送就业岗位下乡、送生产生活资料下乡、送致富信息下乡等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中树立形象,提升效能。
10.切实增强基层组织自我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严格执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确保居(村)民委员会能够有效完成法律规定的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等任务,确保居(村)民能够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社区组织运行经费筹资方式,实现社区服务资金来源多元化。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捐赠等服务活动。
三、加强社会管理源头治理,进一步究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政策措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要事先征求群众意见。注重发挥专家和决策咨询机构智库作用,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坚持决策权于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建立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凡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为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审批和实施。
12.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及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进一步做好“民声通道”、“省(市、县)长手机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各类各行业维权热线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就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要有计划地安排党政领导干部通过新闻媒体与群众互动交流。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制度、社会舆情分析制度,及时准确掌握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13.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和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将排查面覆盖到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各部位。对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进行梳理、预测、研判,掌握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对农村土地征收、城镇房屋征收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防范、重点排查、重点化解。对可能发生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实行预警管理,提出化解方案,明确化解时限,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事端。
15.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作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每年对直接面对群众的行政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民主评议或群众满意度测评,根据群众意见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处的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执法司法不公等背后的腐败案件或渎职行为。
16.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省政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机制、信息上报机制、风险评估调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应急救灾物资生产储备调用补偿机制、信息公布和舆论引导机制等。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综合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
四、夯实社会管理群众基础,进一步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
17.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开展群众工作。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综合运用教育、服务、协商、疏导等办法和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群众乐于接受、易于接受的方法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培育和推出一批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典型,通过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增强群众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18.总结推广基层群众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推行建立百姓档案、民情日记、民情夜访、民情快车、民意调查等多种做法,全面真实掌握民情民意。推行亲情关怀、创业扶持、就业安置、服务代理、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切实把群众所想所盼的事做好。推行召开评理会、说法会、恳谈会、听证会、调解会等多种方法,释疑解惑,解开心结,理顺群众情绪。
19.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全社会,筑牢群众工作组织基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三级联创”、“三培两带两服务”等活动为载体,选配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重视加强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注意从外出优秀务工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居)委会干部。加大对行政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按规定落实好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作基本报酬。不断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全面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着力推动社会规范建设,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符合社会共同行为准则。切实加强对基层群众工作的指导,深入研究基层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熟悉网络,善于运用网络问政,通过互联网及时广泛地听取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认真办理网上受理件,坚持每日清理、每月审核,做到件件交办、件件回复。重要网络受理件由领导包案处理。加强对网上虚拟社会的管理,落实信息网络管理责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处置网络舆情的能力,建立专门管理工作队伍,主动占领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立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对重大网络舆论事件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和事实真相,加强正面引导。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促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五、发挥社会管理政治优势,进一步强化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21.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群众工作网络。健全完善省、市、县(市、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建立统一登记、分类接谈、现场答疑、立案调处、综合协调的运行机制,真正建成群众信访的终点站,减少群众多头投诉和越级上访。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整合纪检、监察、司法、民政、计生、国土、信访等力量,形成基层群众工作合力。村(居)委会、村小组(社区),分别设立群众工作室和群众工作点,代理办理群众事项。加强信访信息员队伍建设,构建信访信息网络。在企事业单位,依托群团组织设立群众工作室,配备群众工作员,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2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设区市党政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1天接待群众来访,主要领导要主动接大访、接难访、接重访。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以及市、县(市、区)两级部门领导干部每个工作日轮流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严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诉求、包停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深入开展联合接访,及时化解信访积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3.建立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省、市、县(市、区)三级分别设立不少于10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用于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问题。救助资金要根据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和财力状况逐年有所增加,并做到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省级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跨省、跨设区市和省直单位、中央驻赣单位的疑难信访问题,市级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跨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的疑难信访问题。
24.加强干部队伍的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广大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在职科级非领导职务和退休干部入村作为群众工作协助员的作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教师、老复员退伍军人在当地威信高、情况熟等优势,积极借助亲情乡情友情力量做工作,调解法律、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继续坚持选派机关年轻后备干部分期分批到信访部门锻炼。重视把工作热情高、经验丰富的干部放在群众工作的重要岗位,增强群众工作力量。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机构,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划,纳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把握社会管理动态形势,进一步改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
25.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居住实名登记。在有序扩大城镇户籍人口比重的同时,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让流动人口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成果。
26.创新持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制定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政策,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在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常态化的同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逐个落实监管责任,逐个制定帮教办法,使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加强精神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建立健全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27.提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化手段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应用,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全面排查采集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础信息,汇集整合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在社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实名制信息,最大限度地掌握人的基本情况,为有效服务管理实有人口提供有力支撑。
七、营造社会管理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28.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统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国情省情、形势政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看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了解掌握困难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29.加强社会心理疏导。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帮助团难家庭和个人。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发展、规范心理服务专业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治疗等服务。
八、健全社会管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群众工作领导力度
30.明确群众工作领导责任。群众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党委。各级党委常委会要定期研究群众工作。党委主要领导是群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群众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办法,把群众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由省级直接考核到县级。市、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定期听取群众工作部门的工作汇报,把群众工作情况列为向全委会报告的内容,政府工作报告要把群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向人代会报告。
31.强化群众工作组织保障。健全社会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各级社会综治组织建设,调整完善职能,充实加强力量,建立完善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为社会管理创造基础性条件。建立有效的群众工作领导组织形式,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试点市、县(市、区)可探索设立群众工作部门的形式,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策的群众工作大格局。
32.建立群众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对群众工作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要予以重用;在各级党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名中,要统筹考虑群众工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对长期从事群众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对无进京重复非正常上访、无进京集体上访、无来省非正常集体上访的县(市、区)的有关人员,经考核可给予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并为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记功。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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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煮不尽的温柔

谢书记还是很不错的[比心]

20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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