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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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次阅读 2024-10-04 08:40:59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工作的意见
(一九八0年九月二十五日)
建国以来,中医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从一九五六年中央批准创建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所中医学院起,至一九六六年,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已发展到二十一所,在校学生达一万零一百多人。培养了一支两千多人的教师队伍,编写和出版了大量中医教材,为国家造就出五千六百余名高级中医药人才。
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六年,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破坏,中医教育事业遭到了灾难性的摧残,全国二十一所中医学院被撤并的达十所之多,其它未遭撤并者,也被摧残得元气大伤。
粉碎“四人帮”以来,中医教育事业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现在全国高等中医院校已恢复发展到二十四所,连同西医院校的中医系,在校学生已有二万余名,并招收了研究生。
但是,中医院校的现状仍然是规模过小,校舍不足,设备简陋,师资缺乏,教学实习基地严重欠缺,有的中医学院成立二十多年,至今还没有附属医院,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远不能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
在我国的医学教育工作中,中医教育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中医药事业和国家医药学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加强和改善高等中医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和培养目标
中医学院的任务是继承和发展祖国医药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中医药理论的研究,出人才,出成果,为发展我国中医药学作出贡献。
中医教育必须坚持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方向,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系统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具有一定现代自然科学(包括现代医学)基础知识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二、布局和发展规模
中医院校要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初步设想,到八十年代末,各院校的发展规模一般为两千至两千五百名在校学生,少数基础较好的院校可高于这个规模。在全国高等医药院校的招生总名额中,中医院校的比例,应保持在五分之一左右。
目前,尚未建立中医学院的省、市、自治区,凡是有条件建立的,均应积极筹建。有条件的西医高等院校亦应设置中医药专业。各少数民族地区都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在医学院校内设置各种民族医学专业或培训班,以利于少数民族医学的继承和发展。
三、专业设置和学制
根据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学院目前的专业和学制应适当调整。一般设中医专业,部分设中药专业,少数设针灸等专业。
1.中医专业:学制五年。在教学内容上,应系统学习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课程;同时学习一定的普通基础和西医课程,特别要加强自然科学知识的教学。
2.中药专业:保持现有专业布局,学制四年。少数条件差的院校可暂不招生。
3.针灸专业:先在有条件的中医学院举办,学制四年。
4.有独特专长的眼科、喉科、外科、痔科、正骨、推拿等学科,应首先采取专业班或在某些专业后期进行专科教学的办法培养人才,以应急需。
以提高为主的全国重点高等中医院校,各类专业学制均延长一年。
此外,中医学院应积极办好中医进修班和西医学习中医班,增加招收研究生的名额,加强研究生的培养。
四、整顿和充实教师队伍
当前,各中医院校师资力量薄弱,青黄不接严重,必须采取措施,在三、五年内为各个学科培养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可选调一批六二至六七届中医学院毕业生和其他有教学能力的人,充实教师队伍。对青年教师,要积极进行培养,提高他们的学术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古文和外文等普通基础课教师应予充实和加强。
要加强对教师考核和晋升工作,对其中难以胜任教学工作的应当进行调整。今后教师队伍的补充应从研究生和毕业生中选留。
中医院校的教师编制,应比西医院校高百分之十至十五左右。
五、加强教学基地的建设
中医院校的附属医院,应逐步办成以现代化仪器设备装备起来的中医医院,不断提高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附属医院的床位,至八十年代末,与在校学生数的比例应争取达到一比一;目前还不足五百张床位者五年内至少应发展到五百张床位的规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重视并积极支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建设,同时,还应选定条件较好的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作为中医学院的教学医院,以满足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的需要。
各中医院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必要的研究室或研究所,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六、加强党的领导
中医院校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认真选拔能够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具有中医专业知识和独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各级领导工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和依靠广大教师,努力办好学校。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中医院校的建设,有计划地解决院校的教学用房和生活用房、对陈旧的仪器设备,逐步予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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