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一定要留着,是一种证据。如果钱不是很多,就不用打官司了,全当用这些钱考问一下友情的份量好了。如果钱挺多的,你宁可撕破脸皮,也要给要回来,那你就上他家要。(如果他家在你当地,而你又认识他家的话。)再不行,就用那封信当证据,如果有人证,再加上人证,上法院去起诉他。如果你不知道他家在哪儿,理论上是可以去公安机关查找他家的地址等信息。但实际上这么做是存在一定难度的。因为现在公安机关是不会轻易让人去查其他人的个人信息的,他们的理由是保护个人隐私。 你这个案件不是刑事案,而是民事自诉案,所以警方不会受理你的报案。就算你通过一定的手段,公安机关给你查他家地址,而且排除万难,从数以百计的同名同姓的人中查出了此人的户籍地址,那这个人的户籍也有可能是空挂户的——即他家早已不在那里住,只有户口空挂在那里。如果此人在外地住,你又不能准确地说出他家所住的省市县等比较精确的地点的话,那查证他户籍地址都很难很难!当然,也还是有办法的,找出大概的信息,先立上案子,不行就公告送达,视为他知道,缺席判决,先把判决书拿到手再说,免过两年的时效。 原问题:《朋友借我钱,没有写借据,钱能要回来吗?》
2022-11-23 0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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