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目前我方与乙方还未签订合同,乙方公司欠我方5000余元款项,我是否可以直接放弃该笔款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同时也对该工伤事故置之不理呢”,不能,应当由甲、乙双方对此负责。可以学习一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六月七日)。目前的做法,应当进行的工作:1、工伤认定;2、伤残鉴定;3、劳动能力认定;4、然后按甲乙双方的责任划分,“将乙方一工人”——乙方是该工人的用工单位,也有责任。 原问题:《关于工地工伤责任划分方面的问题,请各位老师帮忙分析下》
2022-11-23 0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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