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一起喝酒,其中有人因自己过量饮酒而导致酒精中毒死亡,其责任一般是有自己承担;但是,如果出现下面四种情况,同饮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因为基于公序良俗考虑,劝酒人存在防止饮酒人饮酒过度导致损伤的注意义务,即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饮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基于此判断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以确保饮酒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共同饮酒人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要承担侵权责任。 原问题:《民事诉讼法,酒精中毒死亡。问在一起喝酒的人应该付什么赔偿呢?》
2022-11-23 0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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