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承担职务犯罪案件调查职能,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方面,要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监察法》还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从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等方面,对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高度重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先后单独或会同司法机关出台了多项法法衔接制度规定,对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法法衔接工作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亟需研究解决。
2023-08-25 1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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