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能否申诉要看是否符合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2、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所以,如果有符合民事诉讼法200条第1、3、12、13项的内容的,可以申诉再审,如果不是符合以上情况的,就不能申诉再审。 原问题:《民事赔偿判决书下来三年了,我不服还能申诉吗?》                            
                            
                                2023-02-02 21:33:25
                                
                                    
                                                                                 采纳
                                        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