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按《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此条款只是说,只要单位在30天内为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就不算违法。而不是说在员工在前30天工作期间单位没缴纳社保费的责任。单位只要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比例与个人分别承担社保费。 原问题:《企业员工在公司工作未满15天(含周六日),公司承担的相关保险可否转移至个人承担?有没有相关的劳动法?》
2023-01-07 23: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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