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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后处理赔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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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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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工伤四级的待遇是长期待遇,参保的不能一次性解决,未参保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一般赔偿不超过20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原问题:《工伤四级伤残年龄四十五岁一次性赔偿多少钱》
2022-12-30 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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