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 注明今收到某某支付于我的医药费赔偿金xxx元,大写xxx圆整。 最后注明收款人: XXX 日期:X年X月X日 按照《人身伤害解释》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的,在患者及其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的,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提交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没有相关票证的是无法证明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的。如果患者参加了相关的人身损害保险,并且得到赔偿的,应当将应经赔偿的部分去除!应为这一部分并不是患者及其家属的实际损失。 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了其他治疗的,比如:理疗、按摩、针灸、中药汤剂等等的。医疗机构在对这一部分进行赔偿认为不必要的,那么医疗机构应当对认为不必要提出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不好确定的以一个时间点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计算。如果后期治疗费是必然发生的,可以在一审中提出;如果后期的治疗费是不确定,不是必然发生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从医疗诉讼赔偿的情况看,由于在患者的后期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都是不确定的,如果在起诉时一并提出的,往往不会得到法院的直接支持,因此,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判决完成后,实际损失发生后通过另行立案诉讼的方式再去要求赔偿。 另外,提醒患者及其家属,后期的治疗以必要为原则,如果该后期治疗、康复为辅助性的恢复项目,或者费用畸高的,往往法官不会支持很多。所以,患者及其家属在后期的花费上也要慎重!不要花费冤枉钱。 原问题:《收款证明怎么写,关于赔偿医药费的。》
2022-12-27 20: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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