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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退休前五个月遇工伤,退休后鉴定结果出来伤残八级,单位上不用理赔一分钱吗,只帮我去社保报了个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其他一样没有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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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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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旧伤复发享有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退休前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退休后鉴定为八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旧伤复发,享有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原问题:《退休之前三个月发生的工伤的,退休后做的鉴定八级怎么赔偿》
2023-02-03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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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请问下昆明工伤八级,能得到那些理赔,退休前工伤,退休后一年鉴定结果才出来 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旧伤复发享有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退休前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退休后鉴定为八级伤残,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我是2023年8月退休,有没有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 不可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给予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为身体伤残影响就业的补偿。退休职工旧伤
工伤鉴定日期在退休后出,不能享受退休前待遇 看半天你的问题,没看懂。 6级伤残要求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2011年工伤过的退休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赔偿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按规定赔偿 根据工伤级别来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
超市兼职员工发生工伤,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九级,社保基金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向超市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该以那个工资基数,是社保基金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资基数吗? 工伤二级伤残赔偿: 工伤二级伤残,员工可以领取由社保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由社保基金支付员工津贴,按照工资的85%计算,按月支付。单位根据津贴数额为员工支付社保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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