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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工作了二十多天,没签合同,也没给我交社保,因为疫情封在家里,然后疫情结束后不想去上班了,辞职了,请问还能给我二十多天的工资吗

1名律师解答
2024-09-2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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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按理说试用期是3个月。最起码的用完你3个月才可以决定你合格不合格,显然这让不符合规范。但是,既然人家20多天的工资给你节了,没有欠你一分钱,中途告诉你 你能力还是有欠缺。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必须能举证证实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假如劳动者被证实真的不符合,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如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如有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我感觉你说不出公司啥坏的地方。唯一能说他的就是没签合同,违规。 原问题:《工作了二十多天,未签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能获得赔偿吗?》
2022-12-04 18: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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