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有2种说法,一种认为,犯罪行为引起的危险一定成为作为义务的来源,另一种学说认为,这得分情况来定:若法律规定了该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或转化犯的,不产生作为义务,例如您上文所举例子,直接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也就没有救助义务;若法律无这些规定,则有作为义务,比如盗伐珍贵林木,林木倒下后砸到人,你不救助,事后那人死了,就该数罪并罚,此时你就有救助义务。不知您要的是学术观点,司法考试观点还是实践的观点,考试观点倾向于第二种,实务和学术上不确定 原问题:《先行行为不是不包括犯罪行为吗?那么三被告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跳河,对其溺死的可能,被》
2022-11-26 18: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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