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协商达成后,双方应就赔款进行交收,书面列具赔款收条,有条件的要交警盖章,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无论那一方不是事故当事人的,而是委托别人代理的,要对方出具委托证明书,且带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赔款交收完毕,应向致害方转交事故造成的损失凭证,就是修车发票、财产损失的要有维修发票(涉及物损)、医疗收据、病历、用药清单、疾病证明书、且应校对上面单证的姓名与受害人姓名是否一致,总金额与赔款金额是否一致。不明白的要当场问清楚,否则事后很难补的。 原问题:《交通事故经交警调解双方赔偿达成一致后,需要完善哪些手续》
2022-12-14 03: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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