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用人单位以业绩不好而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原问题:《我工作满一年正好到合同到期.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不续约合同。请问有补偿吗?》
2022-11-07 1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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