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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提出了辞职,他们说不给我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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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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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展开全部1、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时近年关,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欠薪问题,建议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原问题:《与公司没有劳动合同。我提出离职他不给我结算全部工资怎么办??》
2022-10-03 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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