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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看下你签的合同,2009年11月2日到2010年10月31日,合同时间是不满一年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何来的两个月试用期。 第二,既然你这已签定合同,而且过了试用期,公司没有其他通知,说明已经转正,有没有“转正考核”是公司的事,跟你没关。按照合同法,不满6个月工作时间,应该补偿你半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说你应该领1个月试用工资,两个月正式工资(最后一个月的按天算),另外加上半个月的补偿工资。 原问题:《签了合同是否就是正式员工》
2023-02-05 11: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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