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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在工地受伤,工伤咨询。

1名律师解答
2024-09-19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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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每天省的赔偿标准不同,这里是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待遇: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护理费,需要护理而单位没派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3条。  2、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计算:本人工资6000元×停工留薪期月数。  4、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计算:本人工资×16个月。  5、如果保留劳动关系而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计算:本人工资×60%。  6、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个省的标准不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平均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平均工资×月数。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5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6项相加。 原问题:《我的家人在建筑工地工作,受伤大概可以评定6级伤残,双方打算协商私了,大概多大的数额合适??》
2022-08-30 1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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