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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未通知原告情况下将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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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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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吗 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法院需要给理由吗 要求法院延长举证期限,因为法院将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后,有书面通知当事人的义务,不履行这个义务,就应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 原问题:《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法庭是否要给通知》
民事案件由简易程序改成普通程序,审判过程法官还是独人代理这合法吗 合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这样审理。
你好简易程序变为普通程序什么意思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
您好,民事案件的普通程序如果半年没有结案,法官故意拖延,这个如果处理 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刑事案件简易程序为二十天,如果可以判处三年以上的则可以为一个半月;普通程序为三个月。但是,上述案件可以如果需要调去新证据,或者其他情况,可以延期或者中止。所以一个案件如果半年没结果,有可能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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