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参见下面的规定:下面是北京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问题:《已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放假并发当地最低保障工资的80%,这种情况是否违法违规!?》
2022-12-04 10: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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