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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在总部所在低缴纳是否合理呢?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5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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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都可以,你可以自己选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原问题:《总公司签的合同,在分公司工作并且由分公司缴纳社保,现在因社保问题需要仲裁》
2022-12-04 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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