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责任,电动车和助力车,原则上都是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行为人左拐时未能提前给予手势提示后方,并比较突然,电动车应该负有大部分责任,而后方助力车在没有提示情况下,冲撞前方车辆,情有可原,但问题是电动车在黄线一半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电动车很可能出现交通事故之前,是行驶在机动车道路上的,而且助力车可能也是尾随在机动车道路上的,故后方助力车也是有责任的,应该负有次要责任。 原问题:《我骑电动车在马路上左拐弯时(突然左拐)被后面尾随的两轮助力车给撞了 交警说是我的责任,你们说这样的判》
2022-12-04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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