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会通知您的。你也可以电话询问一下的。 原问题:《管辖权移交后还需要做什么?要我自己去法院询问?还是等着法院通知呢?谁知道啊?》
2022-06-28 18: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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