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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啤酒瓶砸伤了,伤口缝针4厘米

1名律师解答
2024-10-04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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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
智能法律助手
根据你的表述,如果你要进行鉴定,你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而不适用第九条。据此,你不构成轻伤。 原问题:《本人面部被人用啤酒瓶子,划了长约四厘米的口子。缝了八针!请问算轻伤吗?谢谢!急!》
2022-12-05 17: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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