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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担保人跑了,派出所要拘留我,他有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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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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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推定为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不享有该权利,债务人可直接向保证人索债。但保证人可以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若有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话,保证人也可以此事由对抗债权人。首先,担保人签了担保合同,如果程序都合法,那么他就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这个动机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来保证债权的实现,于是,担保人应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其次,你说担保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下担保合同的,对于这个问题,你要收集证据,证明担保人是不知情或是被欺诈签的,这样才可以想债务人主张赔偿责任。当然对于之前你替债务人偿还的部分也可以依约定向债务人追偿。最后,你提到债权人带混混多次对担保人威胁,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完全可以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但只是就骚扰这部分,至于担保的债务,我认为,担保人仍然是要承担责任的。补充:若是 债务人隐瞒真相 骗他担保 那依照以上回答若是债权人欺诈 那么这份担保合同无效。更多回答 原问题:《在派出所但保人,如果这人跑了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2-05-22 0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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