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135条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注明还款日期的,以还款日期届满时起计算时效)。
这事处理不好,款注明的那20万就打水漂了。法官密传技:(1)找到B或是电话通话,与之说明所借40万元何时还款,其说出的话语“资金周转不过来、过段时间还等等”进行录音或是视频录入作为证据(证明未放弃追偿权利和金额);(2)第二种方法是书面写明金额让其签字,但是用此法容易让对方有所防备而不承认。
原问题:《借款还款问题?》
2022-12-07 14: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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