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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期间男方不经过我同意强行把两个孩子带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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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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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解除夫妻二人婚姻关系。但法院判决 夫妻二人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不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原问题:《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但是有两个小孩,该怎么办。》
2022-11-17 1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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