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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公司A2018年12月入职并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发展需要在2021年5月签订个人原因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并在6月入职公司A的子公司B并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公司A到公司B在社保缴费时显示的是都是人力资源公司并且没有断缴,现B公司因个人业绩不达标要求我签订个人原因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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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4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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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原问题:《请问我现在要被软件公司辞退,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2022-11-18 18: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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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年11月入职A公司,2020年12月由A公司转入B公司,在2021年3月B公司离职。 后面在2021年4月入职C公司,入职资料填写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在B公司。现在C公司以工作履历造假解除劳动合同,请问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展开全部1、诉讼时效可以从你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你2013年9月才知道其他同事签约一事,所以,应该从那时算起。2、首行你只定是有权利向现有的B公司要那个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的赔偿,五险一金的补偿。还有,就是提示一下,A公司你
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是B公司,劳动仲裁是仲裁A公司还是B公司? 谁发工资就应该劳动仲裁谁
本人于2020年12月入职,公司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本月准备离职,是否可以追讨双倍赔偿 可以
2011年1月入职,西安仍在职,公司在2017年8月才开始交社保,多年一直要求公司补缴,但没有办理到位,现已仲裁被错误裁决,昨日公司让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不签订公司终止劳动用工。想咨询并想请律师代理 如果劳动合同在手,怎么都好办。  一、被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
从2019年6月入职到现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现在想辞职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就你所叙内容,回答如下:1、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或者投诉。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实,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公司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公司给你一次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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