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能拿证吗?
答案是,通常是不能当天拿到离婚证。
哪怕夫妻双方对离婚毫无异议,手续也得按部就班地走。如今,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足够的冷静思考时间,我国实行 “离婚冷静期” 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天过去后,双方还得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前后加起来最快也得一个月天,基本不存在当天拿证的情况。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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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手续办理全流程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得一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这里要注意,离婚协议书得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千万别漏了关键信息,不然还得返工。
2、冷静期阶段
如前文所说,申请提交后就进入 30 天冷静期。这期间,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离婚证,只是静静等待双方最后的决定。要是有一方反悔,随时可以撤回申请,婚姻关系就继续维持。
3、审查发证阶段
冷静期满后的 30 日内,夫妻二人要再次亲临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审查相关证件、材料,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各项事宜都安排妥当,符合离婚条件的,才会颁发离婚证,至此,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4、特殊情况的处理
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身处国外,没办法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又该怎么办呢?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委托国内的律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由法院依法判决离婚。虽然过程相对繁琐,但也为跨国夫妻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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