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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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10:17:12 452次阅读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遵照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地方、行业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加以认真组织实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冯忠泽、姚文英;联系电话:010-62191443;传真:010-62115730。
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点
2006年无公害农产品工作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行动纲领,以“全面加快发展,全力打造品牌”为工作主线,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着力强化“五个紧密结合”,重点突出“五个主攻方向”,大力推行清洁种植、健康养殖生产方式,迅速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和总量规模,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推动农业和农村工作“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实施和“三增”目标实现。
一、突出扩大总量规模,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一)围绕基地建设,加快产地认定。要把无公害农产品发展与农业项目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产地认定要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出口基地、龙头企业原料基地以及名牌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认定进程。新建和已建的各类农业生产性项目要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为项目实施的重要目标和验收的基本条件,以产地认定为依托,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以点带面,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迅速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特别是要通过产地认定大力推广健康畜禽水产养殖方式,促进养殖业尽快实现数量与质量、经济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积极倡导区域化集中环评,鼓励规模化、基地化产地认定。力争全年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000个,其中种植业产地5000个,畜牧业产地1000个,渔业产地1000个,产地认定面积累计占全国生产面积15%左右。
(二)依托龙头企业,加快产品认证。要根据各地的资源和市场优势,加强分类指导,挖掘认证潜力,促进均衡发展,加快认证产品进程,稳定到期换证产品规模。对新认证产品,要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组织带动和示范作用,重点抓好优势产业带、优质粮食工程和已认定基地的产品申报。在产品类型上,要以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园艺、畜禽、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导,充分依托龙头企业,积极扩大认证规模,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扩大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力争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000个,其中种植业产品3500个,畜牧业产品750个,渔业产品750个。如期完成2006年三年到期产品的复查换证工作。
二、围绕标志宣传推广,全力打造公共品牌
(三)强化标志推广,扩大品牌影响。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要在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基础上,突出公共安全品牌的培育和打造。标志管理是认证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打造品牌的重要手段。各地在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的同时,要大力推广标志的使用,全面加强标志管理工作。要通过形式多样的途径,鼓励和方便获证企业使用标志,提高标志加贴率,争取进入超市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都要带标上市;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印刷试点,全面扩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积极宣传推介,促进贸易流通。充分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的宣传,使无公害农产品真正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和消费者的首选。要通过农交会、绿博会等国际国内农产品展览展示活动,大力推介无公害产品,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国内外贸易。要以“金农工程”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认证等信息,推动网上交易。
(五)加强市场培育,提升品牌价值。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各地要全面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培育,结合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推行无公害农产品免检入市;要充分运用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搞活无公害农产品流通,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探索在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建立形象统一、标识醒目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鼓励在大中城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店,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进超市,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增值。
三、健全工作机构队伍,强化技术支撑体系
(六)健全工作机构,提高认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加快健全地、县两级工作机构,积极改善工作推进条件,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完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七)加强技术培训,壮大检查员队伍。全面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监督管理知识培训,重点培养地(市)、县两级检查员,壮大检查员队伍,提高检查员业务能力。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农业技术标准培训,培养一大批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的农业技术骨干,示范带动农业标准化的广泛深入实施。
(八)开展技术研究,推广科技成果。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与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结合“国际通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技术体系引进与建立”农业部948重大引进项目的实施,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企业开展试验示范,探索建立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适应中国国情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管理体系,积极开展GAP、HACCP生产基地(企业)认定工作,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四、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发展活力
(九)健全监督制度,提高认证有效性。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依法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制定《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规范》,对工作机构、检查员、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基地)和产品以及标志使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建立并实施产地和产品年度抽查制度、检测机构年检制度、检查员年检制度;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印制、使用管理及督查制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同步”的方针,加强对认证工作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认证质量体系、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执行情况;突出抓好认定产地和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十)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改革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适应无公害农产品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积极鼓励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试点,缩短认证周期,提高认证的时效性。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网上认证信息查询功能,启动产地认定备案和产品申报材料网上采集、审查试点。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统计年报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绩效评价。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监管新模式,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现场核查、市场督查。启动地理标识农产品登记工作,发掘和保护我国丰富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资源,打造中国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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