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案件是有审结期限的,在期限内审结就是合法的,无故拖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原问题:《我想问一下、公司欠农民工工资、法院老实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2023-02-16 1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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