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亲戚不用承担他的太太之前欠下的债务,因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意思是如果你的亲戚有和他妻子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则只要你们可以举证他妻子的债权人知道这一事实,则只由妻子承担债务;而在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这里有两个要点: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为家庭共同生活。妻子的债务是婚前欠下的,更别说是为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你的亲戚不负清偿债务的责任。 原问题:《婚姻债务问题》
2023-02-02 2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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