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就一句上面2个法条找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不同意支付,那就带上你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免费的)。希望可以帮到你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原问题:《我在厂里有做了8个月了 现在厂里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厂里要赔偿多少钱给我 我是中山的》
2022-12-06 07: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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