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是允许的,用人单位不能扣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原问题:《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在试用期,合同写试用期要提前15日提出辞职》
2022-11-24 21: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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