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律上称之为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当事人决定向何地法院起诉时首先要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也就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通常适用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法院管辖,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因为被告的财产等在该法院的辖区内,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也便于法院办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保护,以免老年人为了向在不同地点的外地子女追索赡养费而奔波劳碌或因行动困难诉讼不便。所以,可以在所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法院帮助在外地的子女追索赡养费。 原问题:《儿子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到外地躲着,不支付老人的生活费 怎样起诉他(他不在本地)》
2022-12-14 07: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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