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当持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可以自行核对。裁决书丢失的,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单位不提供的,可以到作出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查询,复印后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适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七条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原问题:《查询劳动仲裁结果,我想查询我的劳动仲裁结果,当时劳动仲裁判的是培付我5万变,但我在工司拿到3万多点》
2022-12-14 07: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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