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解释》第50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按照以上规定,法院驳回参与分配申请的,应该是已经启动执行程序的案件。 原问题:《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法院能驳回参与分配吗?而采取顺位执行?》
2022-11-09 1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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