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问题 平台审核 律师解答 采纳答案

你好,请问个人故意拖欠公司借款,有证据但没有合同,向原告还是被告地人民法院诉讼有明确规定吗?

1名律师解答
2025-03-08 15:03
收藏
律师解答(1)
案件的管辖法院,并不是由当事人选择的,原则上,由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21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第23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第28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问题:《拖欠货款是在本地还是对方法院起诉好,哪个好》
2022-10-28 01:16:41
采纳
相关咨询
借款纠纷在被告户籍地起诉还是原告户籍地起诉 在原告所在地法院和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起诉。
个人诈骗 去原告还是被告所在地打 无需区分原被告居住地,而是犯罪发生地。 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问题:《告人诈骗罪是去原告人的居住地还是被告人的居住地》
行政诉讼中,被告没有提交答辩状也没给出证据。开庭后提交的证据原告可以被告证据突袭向法庭申请证据无效吗? 不是。被告在开庭审理时,可以当庭答辩。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为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但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a 合同签订地法院 b. 付款所在地法院 c. 原告所在地法院 d. 合同履行地法院  答案: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
行政诉讼开庭在原告还是被告所在地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问题:《行政诉讼如何确
相关法律条文
相关法律热点
相关合同范本
相关罪名库
故意杀人罪的概念_故意杀人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论杀人行为处在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执行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毁坏财务罪的概念_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条件 概念;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蓄意损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并且损坏公私财物,金额较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表现。2.本罪的行为主体是一般...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除刑罚。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违规处罚_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解释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违规处罚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破坏个人财产,导致他人精神障碍;破坏生产...
故意杀人罪的判断方法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精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