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确定公司一直在给你缴社保。(保留以后用)2。根据劳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工作、待遇还可以,你没必要去告公司,除非你不想干了。否则,建议你装不知道,等公司要炒你时,你再去告。当然,你要先去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一下。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年,你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原问题:《上班近两年,只在头一年签了合同到期单位只字不提合同的事。工作照上。可否上劳动部门解决?谢谢!》
2022-10-28 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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