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本身就是针对公用设施部分的,因为公用设施容易使大家产生矛盾,无法维修所以要成立物业公司来统一管理,否则要物业公司干什么?也就是说,只要是公共部分的设施,区域发生的问题都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维修,按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范围,他们应该负责维修无可非议!而且这部分费用是含在物业费中的.如果他们不履行义务和职责,可以通过小区物业委员会或社区处理解决,也可以报道建委房管局相关部门,要求他们协调解决,直至撤换物业公司. 原问题:《外生活阳台下水管该不该本用户负责维修》
2022-09-27 20: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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