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明确指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这是一份无效合同,该合同更是违反了国家的土地政策,土地承包合同是不允许改变其使用性质。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原问题:《时律师你好,我们村有两户村民利欲熏心,将自己的承包地变成了公墓,签了合同,这样做法合法吗?合同是和外来个体企业签的,因为企业想占用原来村里规划的公墓那块地。现在有20户墓主已经迁过去了,怎么办?》
2022-11-24 14: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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